网络货运政策落地在即?做好“无车承运”需解决个体运输户的带票运输!

发布时间:2019-09-29 已阅:1220次

4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称该管理办法71日起开始执行,现在已经9月下旬,各地正式的《管理办法》尚未明确具体落地执行方案。

对于《管理办法》尚未开始真正实施的原因,有消息称:目前该“办法”已经成型,但为进一步加强其执行力度和监管力度,须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目前正处于与税总沟通的过程中,同时交通运输部门也在做相应的数据迁移和系统准备工作。现在距网络货运政策正式出台已进入倒计时阶段。

    无车承运人的发展现状

在国家无车承运人试点结束,《管理办法》未出台的这段政策空档期,不少省份先后开启省内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这一方面表明了各省市肯定了无车承运人平台这一新业态的发展模式,发现无车承运人是促进物流降本增效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增加地方财税收入,提高地方服务业GDP占比,需出台相应扶持政策,支持无车承运人发展。

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对自身的定位和认知不准确,仅仅是希望通过获得试点资格得到政策扶持,拿证开运输发票。

出现这种局面,是因为前期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第一批拿到资质的企业,大多找到了税收洼地有更好的财税返还政策,其中有些企业不是真实做承运,而是把一些物流企业运输行为线上化后,满足开票要求,最后成为“过票公司”。

    想做网络货要做哪些准备?

不管是现阶段的无车承运人平台,还是未来的网络货运,事实上都是指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承担承运人责任,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网络货运与其它业态的区别:一是必须要具备互联网平台能力,二是必须是一个交易平台,三是承担货运风险,四是税务定为交通运输业。

与信息撮合平台不同的是:信息撮合平台是场外交易平台而非场内交易平台,其在线上寻找货源或车源信息,在线下货主和车主抛开平台直接发生交易,因而平台不承担运输责任和货物风险;而网络货运平台上的任何一单货物,都要与货主签订单独的合同,需要强化对交易、支付、交付等货物运输风险的法律责任。

所以企业要真正开展运营无车承运(网络货运)业务,需要尽早在三方面布局:一是技术保障、二是税务解决方案、三是真实业务。

    技术保障方面

国家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在获得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这三大核心条件:

一、具备互联网开展网络化平台经营的能力;

二、在线数据交易与处理能力,这需要企业取得省级电信管理部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这需要企业获得公安部门颁发的、等级保护级别认证。

满足这些条件以及为了保障网络货运平台响应的及时性和良好的用户体验,需要企业在科技研发上持续投入,其中最大的互联网平台投入即是研发和科技人才。

    税务问题方面

我国的税收制度是“以票控税”,无论是在无车承运人试点时期,还是在即将到来的网络货运时代,企业都必须严肃对待税务问题。

在营业税时代,物流企业税务由地方税务局管理。但国、地税合并,营改增后,物流企业纳税由国税局统一管理。今年4月,运输行业增值税税率下调,由原来的10%下调至9%,但同时,作为进项抵扣项的油料,其税率由16%下降至13%,远高于运输行业增值税税率的1%降幅,这导致税负的不降反增。

干过物流的人,特别是经手过物流公司收入支出的人都会知道,无车承运现象是物流行业由来已久的事实。但这是运营层面的,对账务而言却又是矛盾的,特别是营改增后,无车承运很难取得进项,和有车承运相比处于劣势。

   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税务部门出台了相关政策:

   《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

    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

   《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579号)。

这些政策给予网络货运企业税务合规基础保障,同时也赋予了他们替实际承运人(个体司机)代开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且可以进行税务抵扣。能代开发票的平台首先要有国家级或者省级无车承运人资质,是针对物流平台撮合业务进行开票。而我国公路货运主体91.3%是个体司机,也是网络货运平台整合运力的主体,在纳税人分类中被归入“其他个人”,需要拥有个体工商户资质、营运资质,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票的资质。这部分税负只能由平台来承担,这又为发票的获取增加了成本和难度。

    业务开展方面

得货源者得天下,对于刚起步的无车承运人平台或者未来的网络货运平台而言,现在想再做一个平台推起来难上加难,货源尤其是一手货源才是生存的基础和核心。在没有出现无车承运人业态前,承运业务由大大小小的三方和车队控制,每年通过招标竞价取得运单。随着原有货源增速放缓、结构调整,特别是快递企业运力组织的平台化趋势,货源的不确定性增加,对于整车承运人而言账期是阻碍企业成长的绊脚石。三方服务凭借巨大的供应链一揽子服务,成为无车承运人最佳的潜力股,现在市场上规模较大的无车承运人企业也在积极同直接货源方合作。

物流运作必须基于一定的场景,需要与上下游企业,企业可以综合权衡自身是否有物流行业的经验和资源,站在供应链的角度,借助互联网,整合利用上下游及外部资源,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价值、更好地改善客户体验、服务于上下游的客户。

                                             智慧物流服务中心 王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