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合作伙伴们:
今天给大家请来,一是感谢大家在过去的一年里对舜龙公司和汽运部工作的大力支持,克服重重困难,圆满地完成了水运煤、原料入洗煤和地销煤发运任务。二是回顾2014年的工作和存在的不足。三是2015年继续贯彻公司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煤数、质量管理的决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联防联责办法及数、质量事故的责任范围。四是继续加大管理的力度,积极采取措施,与大家交流、探讨,力争统一思想,因为我们是合作伙伴,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只有你们在管理环节上管到位了,责任意识增强了,才能实现双赢,今天开这个会议的目的,就是更好的完成集团公司和舜龙公司交给我们的发运任务。
一、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
汽运部主要任务是煤炭发运时进行车队调度、组织、发运和管理,码头煤炭验收、装船的现场管理及平圩中转站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是数、质量管理和各节点的过程管理。2014年经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共组织完成发运量879万吨(其中:水运煤556万吨、原料煤323万吨)。
1、去年,通过全体合作单位的精心管理,煤炭短运亏吨率总体控制在混煤0.25%以内,煤泥短运亏吨率控制在0.8%以内,合作车队、码头基本没有发生生产性责任事故和煤质、亏吨责任事故,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煤炭发运任务。
2、各合作车队、码头等单位顾全大局,为煤炭顺利发运奠定了基础。特别是去年以来,车辆查超从严、使用标准车型和矿点限磅等因素,造成了运输成本的加大,使得部分车辆运输积极性不高。为确保水运煤发运,在我公司整体亏本的情况下,我们也逐步提高了各矿点的运价,各合作车队、码头也克服困难,购买、更新部分车辆,合理安排车辆,保证了煤炭发运任务的完成。同时,根据潘集、丁集和谢家集地区煤炭发运情况,在公司领导的部署下,完成了以上地区的招议标工作,建立了车队之间的竞争机制,促进了煤炭运输在汽运环节上的良性发展,为完成全年发运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3、进一步提高管理质量,规范安全管理和操作行为。重点是汽运部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确保车辆运输及码头安全装卸,杜绝生产过程中“三违”现象。建立健全了合作车队、码头的各种信息资料、台账,解决了各合作码头地磅校验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
4、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炭运输过程中的数、质量监督管理,更好地界定水运煤发运过程中各方的责任,增强现场管理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业务员、车队、码头和船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积极性,防止和避免水运煤发运过程中出现数、质量纠纷,杜绝数、质量事故的发生,汽运部严格落实《舜龙公司数、质量管理办法》、《联防联责管理办法》、《车队管理办法》、《码头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制度办法。为了更加明确车队、码头在批次煤发运时的数、质量监督管理责任,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1)、把公司新发的各类办法及时告之大家,使大家能够第一时间明确自己的责任和压力。2)、加大处罚力度,对不规范的车队、码头,出现问题及时处理,把处理结果张贴下发到所发生的车队、码头,并加以整改。3)、经常深入到现场处理问题。去年,个别车队发运出现车队单车留煤、注水、封条不规范等现象,我们都及时进行了处罚,起到了警示作用。4)、当码头清场不彻底,与船队、客户发生矛盾时,都能及时到现场解决,直至船队、客户满意为止。
5、加大对发运车队发运过程的考核力度。要求他们在发运时,对驾驶员要进行安全、自保教育,贯彻公司的相关制度、办法,促使他们自觉的遵章守纪。为规范批次煤码头车辆验收、卸车、装船的过程管理,强化现场管理的意识及责任,汽运部要求码头夜晚不留煤,特殊情况留煤的必须做好印记和记录、及时汇报,并根据码头实际使用情况,做好各码头的工作情况记录台帐和管理工作,对卸车、装船清场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码头及时整顿。
6、存在的不足
去年,我们虽然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下达的煤炭发运组织任务,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汽运部及各合作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及时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车队车辆组织不够及时,组织车辆的数量与公司签订合同有一定差距;车队巡查人员对异常及事故车辆,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处理,造成煤炭不能及时到港。
2、煤炭发运时,车队管理人员没能尽职尽责,煤炭在发运过程中,还存在偷煤、藏煤、注水、放水现象,部分车辆仍留有多余工具箱及车厢夹层用以偷煤、藏煤。
3、车队、码头现场管理不够完善,没能全程监督车辆的卸货,对车辆卸货过程中存在的煤质异常、车辆留煤等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责任意识淡薄,不汇报、不处理,甚至私自处理车辆驾驶员等。码头不能全过程协调、配合装船,存在抛洒及清场不彻底现象,晚间看管形式大于内容。
以上不足,影响了公司及各合作单位的形象,也影响了集团公司、客户对我们的信任,给工作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在管理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坚决采取强有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2015工作意见
2015年工作目标:运输量方面,水运煤500万吨、原料煤340万吨;煤质合格率达100%;混煤汽运亏吨率控制在0.25%以内;煤泥汽运亏吨率控制在0.80%以内;杜绝重伤及较大以上生产性责任事故;杜绝亏吨、亏卡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事故。
2015年汽运部工作重点:1、强化统一安排、调度,各合作车队、码头要自觉接受和服从汽运部的调度,并根据实际发运计划要求,合理匹配汽车数量,对不听指挥者和不服从调度管理的车队,将不再使用;承运车队到矿点后,要服从矿方等相关部门的指挥,听从现场发煤员的安排,在指定矿点、指定时间、指定的煤堆装煤,告之驾驶员不要装潮煤和煤质有异常的煤,下磅后,及时加盖雨布,督促驾驶员规范张贴封条和铅封,确保煤炭安全正常发运。2、增强车队、码头自主管理意识,自觉加强对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水箱、夹板设施的检查,清理不必要的水箱、夹板。车队要使用符合标准的车辆,合理安排运煤车辆,如有夜间待卸情况,要认真安排值班检查人员,保证煤炭安全;承运车辆途中发生故障或被查扣,车队巡查人员要第一时间向码头及汽运部汇报;码头要加强车辆秩序的指挥、卸车检查、装船配合、场地清理的自主管理。3、确立利益共同体关系,做到共同管理、处罚一致。煤炭发运是舜龙公司与各合作单位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舜龙公司及各合作单位的利益与煤炭发运量、煤质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在平等互信、互利合作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关系;各合作单位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必须要兼顾舜龙公司利益,加大过程管理,自觉维护自身及舜龙公司的形象,拓展生存发展空间,切实做到互利、双赢。处罚不是目的,是提升管理的手段。4、汽运部主要职责是对车队、码头监督、管理,对从矿点到码头的数、质量负责,对违反舜龙公司操作规则的行为进行处理,目的是促进车队、码头的自主管理,强化车队、码头的规范操作,帮助车队、码头建立良好的服务形象,以促进车队、码头良性发展。各合作单位应积极配合汽运部共同管理,以达到舜龙公司及合作单位共同发展的目的。
汽运部将在运输合同中界定清楚各合作单位的数、质量管理责任,突出煤炭数、质量监管为安全管理重点的理念,确保煤炭保质保量安全运输。对违反各种办法和合同条款等相关规定的合作单位,进行责任追究。根据煤炭的实际发运情况, 今年汽运部将根据公司要求,还要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
1、严格执行舜龙公司各种管理办法和规定,加强监管力度,重点对车辆的雨布、封条张贴、铅封是否规范,码头采样的配合,车队巡查是否到位,工具箱是否留煤,车辆是否存在恶意放水等进行检查。强化煤炭在汽运过程中的数、质量监督管理,界定清煤炭发运过程中各方的责任,促进车队在发运现场、沿途巡查、码头验收等环节履行职责,杜绝藏煤、放水现象;调动相互制约、监督的积极性,做到“三违”行为有举报、有督促、有查处,促进规范管理、规范操作,防止和避免发运过程中出现数、质量纠纷,杜绝数、质量事故的发生。
2、根据煤炭发运管理办法,加强对码头(选煤厂)的考核,规范批次煤码头(选煤厂)车辆验收、卸车、装船等过程管理,重点检查卸车、装船过程及场地清理是否干净,切实做到文明装卸,向公司负责。提高现场管理的责任意识,增强相互监督、互相制约的积极性、责任感。
3、汽运部将根据车队、码头批次煤发运信息台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严格按照公司两个办法进行监督、考核,执行车队、码头动态管理考评的有关规定,做到从严考核,严格执行。
同志们,希望各位回去后将今天会议精神认真的传达到所管辖的车队、码头。在新的一年里,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各部门的紧密配合下,我们将严格按照公司的《舜龙公司水运煤数质量联防联责管理办法》、《舜龙公司车队管理办法》、《舜龙公司码头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煤数、质量管理的决定》等一系列管理办法严格要求,加大车队发运过程中的检查与监督、码头装船过程及夜间留煤的管理。汽运部将按照各类办法严格要求及认真执行,发现问题将认真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各合作单位多沟通、多支持、多理解,保质保量完成集团公司及舜龙公司下达的各项发运任务,实现双赢。
谢谢大家!
叶志龙
舜龙公司汽运部
2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