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发布时间:2023-01-03 已阅:1964次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方案 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优化调整交通运输领域有关疫情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取消乘客出入客运场站、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测温要求,提醒引导乘客进站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积极运用交通设施和服务窗口等载体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乘客出行途中保持人际距离、注意咳嗽礼仪,倡导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或阳性人员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通知》要求,加强对航运企业、船员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各航运企业、船员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船舶船员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及时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为船舶提供足够的防疫物资,定期做好船舶重点场所消杀,做好船员日常健康监测和健康保障工作,重点做好船员大面积感染时的应对工作,必要时及时调整船舶航行计划或选择安全水域停泊、锚泊。

《通知》要求,做好客运场站、公路服务区、交通运输工具日常公共卫生管理。引导乘客有序进站乘车乘船,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分散候乘、分散就坐。持续做好医疗、民生以及煤炭、LNG、粮食等重点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根据《通知》,交通运输部同步废止了10个交通运输领域有关疫情防控指南,另行制定发布《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南》。

信息来源:海事服务网CNSS